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最终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央主要报刊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或咨政专报,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实践类活动中获得认可的教学典型案例。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与要求 | 负责人 |
6月17日前 | 1.各学院召开动员会和布置会,确定项目申请人。 2.项目申请人确定选题,撰写教育部2026年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各学院积极组织专家进行指导。 3.6月17日前项目申请人将《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 | 各学院 科研副院长 项目申请人 |
6月18日前 | 6月18日前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办公楼23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邮箱wdkjcxmk@163.com;行政部门项目申请人可直接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补。 | 各学院 科研副院长 科研秘书 |
6月19日- 6月26日 | 1.项目申请人与专家交流,进一步修改申请评审书。 2.6月26日中午12:00前,项目申请人将word版《教育部2026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匿名评审B表》(附件2)以申请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邮箱:wdkjcxmk@163.com,逾期不补。 |
项目申请人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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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7月2日 | 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返回修改意见给项目申请人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时间以专家发回评审表时间为准。 | 科研处 |
7月3日- 7月5日 | 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题指导。 | 各学院 |
7月6日- 7月10日 | 教育部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项目申请人于7月10日前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系统申报。 | 项目申请人 |
7月11日- 7月12日 | 科研处对系统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统一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 科研处 |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10-62514698、010-62513617;电子邮箱:ktsb@moe.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刘香环,联系电话:2808203。
附件:1.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教育部2026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评审书匿名评审B表
3.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课题指南
4.教育部2026年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请评审书
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科研处
2026年6月15日